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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中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柳职院党字〔2020〕6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 17:39: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推进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落实各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柳职院党字[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

(一)明确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对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以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制定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好本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抓好责任分工、责任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环节。

(二)强化二级学院工作责任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本学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落实。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至少2次,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重点项目抽查,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要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每年要制定并落实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的计划,并对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运行的制约、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立足本人权力清单和分管工作、联系部门,结合廉政风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抓好分工任务的推进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监管

(一)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级学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议事决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问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的制度。严格执行会议纪要制度,做好会议记录,保证内容真实全面,存档备查。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前的论证、决策中的充分讨论和表决、决策后的执行督查、责任追究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决策公开与查询、决策报告等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对于事关本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决策前应通过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等途径,广泛听取意见。

(二)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级学院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严禁违规兼职及兼职取酬、违规领取奖金和津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兼职、科研、学术活动、职称评审、会议考察、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的行为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领导干部上岗前廉政谈话等谈话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和固定资产监管制度

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公务卡制度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管理,严禁“小金库”,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报批和招投标程序,加强大型设备集中采购、日常低值易耗品采购和耗材准入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报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落实科研经费监管制度

二级学院要明确科研经费监管中的责任,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监管各项规定,指导科研人员科学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合理配置相关资源,为科研项目提供服务保障。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项目进度,加强对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科研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

(五)严肃规范学术行为

二级学院要本着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授有纪律、成果发表守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办学导向和学术诚信的法规和纪律,规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行使;充分发挥学术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形成有效的学术管理工作机制,整治学术不正之风。

(六)严格出国(境)管理

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公示制度,因私出国(境)审批、报备及护照等证件由学校组织部门集中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行为。

(七)严禁违规合作办学、办企行为

严禁二级学院以学校名义自行举办或与外单位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严禁二级学院及领导干部违规与外单位合作经商办企业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加强对二级学院涉及办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禁违规收费行为。

(八)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二级学院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遵守师德准则,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

三、突出思想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

二级学院要构建以二级学院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纪律教育为关键、以警示教育为抓手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格局。二级学院要强化对干部和教师的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师德师风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廉政培训、 廉政党课、案例警示和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加强对干部和教师苗头性问题的教育提醒,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培训和告知性防范性教育、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和对大学生的廉洁诚信教育,推进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诚信。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开展“一院一精品”廉洁文化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具有本学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三)完善宣教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二级学院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学院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健全宣教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提高工作联动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构建快速有效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提升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水平。

四、完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联系的二级学院的党风廉政工作。深入了解分析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为联系的二级学院的党员干部做1次廉政教育报告;每年参加联系二级学院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加强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日常监督和具体指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实施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情况向学校纪委备案制度、有关问题处理上报制度,通过实地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二级学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项目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的情况。适时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加强对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推进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二级学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体制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设纪检委员,由党总支副书记或本学院党员行政副职担任。纪检干部的提名和考察应以学校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二级学院纪检委员在学校纪委的领导下,协助本学院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参加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加强源头监督。定期向学校纪委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问题和紧急事项须及时上报。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培训,提升纪检队伍工作水平。学校纪委建立完善校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四)把握监督重点

学校纪委加强对二级学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的监督,重点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等。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以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

(五)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推进二级学院党务公开、院务公开、事务公开,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制度和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

(六)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二级学院的内部审计,提高财务收支、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科研项目等审计工作的质量,重点监督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奖惩任免和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强化办案和责任追究

加大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力度, 进一步完善对二级学院的监督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查处,完善办案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信访举报和违纪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治本功能。

学校建立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责任追究协调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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