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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柳职院纪字〔2019〕1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 16:56:01 浏览次数: 【字体: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约谈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早教育、早提醒,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约谈人和被约谈人

约谈人是校领导、二级部门(二级学院)领导、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

被约谈人是全校中共党员和履行管理职责的干部。

第二条 约谈的种类

约谈种类包括工作约谈、警示约谈和诫勉约谈:

1.工作约谈“重预防”,突出了解情况。通过工作约谈,及时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思想状况,指导督促工作,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时刻拧紧纪律作风发条,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2.警示约谈“重提醒”,突出遏制苗头。通过警示约谈,及时警示提醒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3.诫勉谈话“重帮教”,突出纠偏扶正。对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依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达到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约谈要严肃指出其存在问题,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分清是非责任,明确需要注意的问题,帮助深刻反思错误,吸取教训,并要求约谈对象提出改正措施,限期整改。

第三条 约谈的形式

约谈形式包括个别约谈、集体约谈:

1.个别约谈一般情况下,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约谈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约谈二级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约谈分管的二级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二级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约谈分管科室(团队)的约谈对象。特殊情况下,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负责协调或组织个别约谈。

2.集体约谈。对两名以上(含两名)被约谈人的约谈内容相同的,可以开展集体约谈活动。一般情况下,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二级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二级部门(二级学院)其他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开展集体约谈活动。特殊情况下,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负责协调或组织集体约谈。

第四条 约谈的内容

约谈要根据不同谈话的要求,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内容,要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务求实效,做到“九必谈”:

1.重要时间节点必谈。对重要时间节点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的形式向党员干部开展约谈,重申纪律要求,提醒干部廉洁过节,狠刹“四风”问题,营造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基层党员干部的困难和意愿,帮助党员干部理顺情绪、增进理解、克服困难。

2.重要风险岗位必谈。对涉及教育发展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适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了解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提醒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持廉洁自律和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重点工作、重要项目顺利推进、廉洁实施,保证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3.干部提拔调整必谈。开展任前约谈,主要针对谈话对象近年来在廉洁自律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及新任职位的特点和岗位要求。对提任的干部,侧重强调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在新的岗位上积极勤政廉政;对调整的干部,侧重促其正确对待工作调整,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4.受到处分处理必谈。通过约谈,了解约谈对象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整改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促使其放下包袱,振作精神,改正错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通过谈心,帮助党员干部在心理最脆弱、思想最迷茫的时候,尽快减轻心理负担,解除思想顾虑,恢复健康积极的精神面貌。

5.发现苗头倾向必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指出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发展造成的危害和后果,达到提醒和警示的效果。听取干部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帮助党员干部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6.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必谈。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通过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保持头脑清醒,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记和履行好自己的“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意识,确保干部队伍经得起考验。

7.群众举报反映必谈。对于干部群众意见较多的、有信访举报反映但线索笼统不具可查性的,通过约谈,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帮助分析原因,促其正确对待群众意见,认真纠正自身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8.思想问题突出必谈。对于“三观”不正信念缺失、工作浮躁作风虚夸、学习懒散玩风过盛、精神不振能力不足的党员干部,要通过约谈,认真查摆具体问题,深挖其思想根源,对症下药,解决思想问题,促进队伍建设。

9.工作明显失误必谈。对于履职无所作为、工作滞后严重、出现明显失误的,要通过约谈,进行教育指导,了解问题原因,使约谈对象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同时了解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和设想,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党员干部理清思路、强化责任、担当作为。

第五条 约谈时间

1.工作约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干部提拔调整”的约谈,应在正式任命以后、上岗之前进行。有关“重要时间节点”的约谈,应在重要时间节点之前进行。有关“重要风险岗位”的约谈,可以经常性地约谈,经常提醒。

2.警示约谈,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进行。

3.诫勉谈话,出现轻微违纪行为时进行。

第六条 约谈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约谈活动是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了解、凝心聚力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约谈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责任,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约谈前,应提前通知被约谈人,约谈人要提前了解被约谈人的有关情况,因人而异、有的放矢,确保约谈的质量。约谈后,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汇总分析,实行跟踪管理,对约谈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3.认真负责,严肃纪律。要本着对组织、对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约谈。谈话要严肃认真,既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又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约谈中发现的重要情况,约谈人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涉及违纪线索的要同时向学校纪委负责人报告。要严格保密纪律,对约谈内容特别是涉及信访举报、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4.规范管理,综合运用。

工作约谈、警示约谈由约谈人自行组织实施。校领导、二级部门(二级学院)领导每年开展工作约谈活动不少于2次。

诫勉谈话工作由学校纪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约谈结束后,约谈人应认真组织填写《廉政约谈记录表》(见附件),并在 3 个工作日内送交学校纪委存档,作为查询和统计依据,统计数据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参考。

第七条 中共党员、非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的教职工需要进行廉政教育约谈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学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廉政约谈记录表》


 

    附件: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廉政约谈记录表

约谈人:                  部门、职务:

被约谈人:                部门、职务:

约谈种类:□ 工作约谈  □ 警示约谈  □ 诫勉谈话

约谈形式:□ 个别约谈  □ 集体约谈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 上午 □ 下午   约谈地点:

约谈
  主要
  内容


整改意见和相关要求


被约谈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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