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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1 11:48: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风险排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促进“清廉柳职”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根据柳州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现阶段我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排查廉政风险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前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本部门、本学院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按照《柳州市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制度》(柳教政法安[2022]21号,具体见附件1),对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进一步梳理。在此基础上,结合《柳州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2年修订)》(具体见附件2)梳理出的28个廉政风险点,深入排查本部门、本学院在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廉政风险要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二、科学评定风险等级

廉政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危害程度大,引发的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

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对领域工作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风险引发的后果符合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的风险;

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产生的后果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苗头性问题。

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要综合评定,一般一级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三、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针对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够高、自由裁量权大、标准化程度低、工作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对现有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管理方式进行认真梳理,制定防控措施,实现流程优化,使权力运行可查、可控、可追溯。另外,要强化建章立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评估的风险等级,针对制度机制、内控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有利于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柳州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2年修订)》(具体见附件2),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

(二)突出精准化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通过“三个看”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对因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执纪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创新思维,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坚持系统思维,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推动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在2022年11月14日前,完成本部门、本学院《廉政风险清单》(具体见附件3)填报,并及时报送“清廉柳职”建设工作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景凌凌老师,3156019。

附件:

1.柳州市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制度

2.柳州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2022年修订)

3.廉政风险清单

 

     “清廉柳职”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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